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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创办于1932年,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在职教职员工2388人,全日制本科生26831人,硕士生5803人,博士生195人,各类留学生近1600人。

     学校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专业人才,已成为一所教师教育特色鲜明、文理学科均名列全国百强、国际交流合作广泛的综合性大学,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充分发挥着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

     学校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1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7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有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学科专业涵盖了除军事学外的12大门类。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研究和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包括公开招考、“申请-考核”两类,具体方式由各培养单位通知。

     三、招生人数

     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教育学(040100)、体育学(040300)、中国语言文学(050100)、化学(070300)、软件工程(083500)等6个学科拟招生200名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导师、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等信息以广西师范大学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形式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四、学制

     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为3-7年。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历学位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之一:

     1.已获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学位的人员;

     2.已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办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的人员;

     3. 教育部承认的国内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

     4.本校在读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七)现为定向就业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且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或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能报考博士研究生。

     (八)报考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 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2. 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2018年我校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6名,2019年高校思政骨干专项计划数及报考条件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九)“申请-考核”制报名按《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培养单位当年度的“申请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报名方式及程序

      2019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申请考核制(适用于化学与药学学院、教育学部、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软件学院)和公开招考两种,都需要在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9年1月13日—2019年3月25日。

    (三)网上确认时间:2019年3月10日—2019年3月31日。

    (四)报名要求

      1.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bsbm),先行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报名系统,按网上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考生应确保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并牢记注册号、密码、报名号。

     2.缴交报考费。初试报考费:240元/人,考生须在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网上支付,未按要求完成支付,本次报名无效,不予安排考试。支付报名考试费后一律不退还,请考生网上支付前仔细核对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正确填写报考信息等。

     符合参加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缴纳复试费。

    3.提交材料。考生须在2019年3月29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或邮寄,以邮戳为准)下列材料(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4月1-3日):

    (1)《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出具的《广西师范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2份(推荐专家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公章,单位在广西师范大学的可加盖专家所在二级单位公章);

    (3)《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4)本科、硕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和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在线认证结果;

    (5)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和第一学历、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验);

    (6)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复印件1份(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应届硕士毕业生)的复印件各1份,《体检表》(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并盖章,5个月内有效);

    (8)考生本人发表或出版的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仅提供目录即可);

    (9)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资格审查

    (一)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二)考生于考试前三天,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生证(在读硕士生)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考试办公室(育才校区田家炳楼321室)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三)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缴交的报考费不予退款。

    (四)寄送报名材料的考生参加初试时,须提前一天携带硕士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到研究生院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补验。

    八、统一考试

    (一)考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周六)至21日(周日)。

    (二)考试地点: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外国语(英语)、业务课1、业务课2(共三门)。每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外语初试只考基础外语,听力测试在复试期间进行。

    (五)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1. 复试在录取之前进行,具体时间和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相关通知。

     2.复试由各培养单位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对考生的思政素养、专业基础知识及科研能力、科研情况、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察,同时进行外国语的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考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复试时间、地点:复试于2019年4月底至5月初在我校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考生关注我校研招网(http://www.yz.gxnu.edu.cn/)有关通知。

     4.复试比例:招生计划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1.5,复试名单根据招生计划从上线考生中按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九、录取

    (一)学校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对思政考评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综合成绩为初试总分(外语、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名;综合成绩、复试成绩都相同的考生按两门业务课成绩之和排名。

    (二)录取类别

    录取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个类别。

    1.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必须转入我校,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申请-考核”制考生只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在读硕士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

    2.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定向就业博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学校,毕业后回录取时就职的单位工作,被录取前必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问题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产生纠纷而造成的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考生网上确认后,选定的报考类别不得修改。报考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档案转入我校后、或报考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我校收到定向协议后,录取资料符合齐备规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参加公开招考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使用:

    1.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2.原则上本校生源不超过招生总名额的三分之一。

    3.本专项只能按定向就业录取。

    (五)其他

    1.博士生入学考试成绩仅对当年招生有效。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当年入学,未被录取考生的报考材料不再转寄其他招生单位。

    2.对弄虚作假者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学费及奖助学金

    考生的报考费、体检费和学费、食宿费由本人自理。

    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生,三年共3万元。

    学习期间的待遇及奖助学金发放按国家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入学时间

    2019年秋季入学。

    十二、其他说明

    (一)请考生在报名及考试前后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www.yz.gxnu.edu.cn/),查阅相关信息,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

    (二)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我校招生简章以及报考条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方面的咨询,考生可直接与各培养单位联系。

    (四)考生如被我校和外校同时录取,必须将就读意向等有关情况在6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校,否则在上报教育部时发生重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禁止考生同时报考硕士、博士研究生,或同时拥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双重学籍,发现此类情况将上报教育部并作取消学籍处理。

     (六)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也不提供往年试题。

     十三、本简章中内容如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如有招生政策和管理办法有调整,我办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四、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博士研究生考生对考试科目、研究方向、博导、复试和录取等具体事宜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

     2.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报名、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和有关通知全部实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3.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维护广大考生的权益和学校声誉,接受纪监部门和社会监督。考生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如下: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773-5838221、5833630,地址: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田家炳楼320室,邮政编码:541004

     (2)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电话:0773-5850252

     (3)广西师范大学监察处电话:0773-5843237

     4.网址:http://www.yz.gxnu.edu.cn/

 

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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