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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越、特色鲜明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在国家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名单中,学校入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18个学科入选一流建设学科,居全国高校第三。浙江大学2020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十二个门类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原则上不招收定向学术学位博士生),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等工程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教育等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生。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可以申请普通招考博士生;本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博士生;获得2020年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直接申请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在读博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截止日前需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1051及1052)申请者,除满足1-6条件外,还必须获得相应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
8.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科代码前四位0451)申请者,除满足1-6条件外,还必须符合教育博士的申请条件,其中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9.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具体要求详见《浙江大学2020年非全日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0.我校承担的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等申请者除满足1-6外,还须符合教育部相应专项计划的报考要求,相关部门审核通过者才可申请。
11.申请人持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申请,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申请者在申请前应确认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将不予录取;在学期间或毕业后如发现申请材料、前置学历学位等弄虚作假,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二、申请时间
(一)直接攻读博士生

学校于2019年8月20日开通外校或本校跨院系推免生报名系统,申请截止时间及步骤详见《浙江大学关于202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系统开放的通知》;获得2020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校或外校申请者按照教育部及我校招生学院(系)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并完成系统相应各环节程序。
(二)硕博连读博士生
硕博连读博士生申请者经向学院(系)线下申请及考核通过后登录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再行网上报名申请。
线下申请时间和程序:参见招生学院(系)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19年12月(春季入学)和2020年5月(秋季入学),具体申请程序参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国家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生只能申请秋季入学,与普通招考的少数民族骨干生统一考核录取。
(三)普通招考博士生
普通招考博士生申请包括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的网上报名申请和向学院(系)线下材料递交。
网上报名申请时间如下:
1、2019年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学位申请者,以及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申请者都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逾期将不予受理。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一次报名通知》。
2、2020年3月,非全日制定向工程博士、教育博士以及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须在该时间段报名。部分学院(系)、专业在此阶段进行普通招考博士生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和程序参见《浙江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通知》。
线下材料递交时间和要求:由招生学院(系)组织的材料递交与初审,具体递交时间和要求参见招生学院(系)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招生学院(系)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
教育部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申请者在通过学院(系)考核后,由学校组织评审专家组根据教育部招生计划和录取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核办法和程序详见《浙江大学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四、资格审查和体检
申请资格由招生学院(系)在复试考核前按照申请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能参加复试考核。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必须于2020年3月底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考核的申请者须在浙江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五、录取
招生学院(系)根据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学术水平综合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等,在2020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
非定向培养博士生在调档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博士生在完成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申请人与定向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申请人本人与单位协商处理,与我校无关。所有申请者的录取资格只在2020年有效,不保留入学资格。各类专项计划申请者不得转为普通计划生录取。
六、学制
直接攻读博士生学制5年;硕博连读博士生学制是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合计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3-4年。
七、学费与奖助学金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教育博士学费标准为10万元/生·全程,非全日制定向专业学位工程博士学费标准为15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万元/生·学年。
研究生奖助方案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页查询(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查阅。此外,我校设立了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优秀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励标准为1万元/人,获奖比例不少于录取人数的20%(包括各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八、其他
(一)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7楼
邮编:310058,咨询电话:0571-87951349
Email:yjsy-zsb2@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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