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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博士生招生方式包括普通招考、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三种,考核方式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报考方式分为按专业报考和按导师(组)报考两种,报考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一、报考条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报考高校思政教师专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专项与教育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近三年(2016年10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其中文科类可发表在CSSCI期刊上。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入学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8.符合报考学院提出的其它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考生应为高水平大学或其他高校在国家最新学科评估结果为A类学科的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0年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3.报考专业为理工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4.本科学习期间成绩优良,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基础扎实,对科学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本科期间曾从事过科技活动,表现突出。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40 或 IELTS≥6.0 或 TOEFL≥85。
(三)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限本硕贯通及理工类硕博贯通培养研究生)、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秀。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教师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下同)。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以上(含厅级)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奖励。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报考人员须为在编在岗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且截至报名之日应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
4.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六)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已获硕士学位。
3.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的管理人员(不含民营教育机构及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校课程与教学专业领域限招中小学教师。
4.具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省级期刊论文。
(七)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5、6、8各项的要求。
2.报考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2)原则上来自国内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应届硕士毕业生。
(3)在高水平大学、中科院、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类学科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4.应届硕士毕业生和已获硕士学位申请者,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所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或取得其他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学术成果。其中论文须被SSCI、A&HCI、SCI或EI收录(文科类发表在CSSCI期刊上也可)。
5.报考导师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入选者、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文科类有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招标项目者、理工科类有在研国家级重大研究计划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以上项目者”的申请者优先。
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报须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博士网报系统(网址:http://yz.njnu.edu.cn),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细则。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排名方式:
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学院均按专业报考。
2.网报时间
(1)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19年10月14日-19日
(2)直接攻博考生:2019年10月21日-23日
(3)“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9年11月1日-6日
(4)硕博连读考生:2019年11月8日-14日
(5)普通招考考生:2020年1月5日-11日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1)定向就业考生(不含专项和教育博士):2019年10月21日前
(2)直接攻博考生:2019年10月25日前
(3)“学校发展计划”考生:2019年11月9日前
(4)硕博连读考生:2019年11月16日前
(5)普通招考考生:2020年1月13日前
各类考生报考材料均提交至所报考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4.报考材料清单
请考生严格按照以下材料清单要求准备报考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应届生证明或学生证。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在审核前尚未取得认证书的国外学位不予承认;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报考直接攻博考生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6)本人自述。简要介绍本人的学术背景与学习动机、已经从事的科学研究情况及其成果,着重阐述准备攻博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及预期达到的目标。
(7)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并提供近三年在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代表性科研成果复印件(不超过3篇,复印件须有封面、目录、正文)、或课题项目书复印件(不超过1项,除理工科应届考生可为课题参与人外,其他考生须为第一主持人)、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等。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8)专家推荐书两份(网上下载后请专家填写)。
(9)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考生登记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2020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项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学生工作部门、人事部门以及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202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限报考本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网报时下载,须经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加盖公章,并在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二)确定考核名单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于规定时间内组织专家对考生报考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名单由学院确定并公示。通过学院初审的定向就业考生和“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名单及其报考材料须一并报研究生院,由学校审定并公示。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流程
(1)现场审核

考生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现场审核报考资格。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现场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2)体检
通过资格审核并领取准考证后至南京师大仙林校区校医院体检(请勿饮酒,饮食清淡)。
(3)学院报到
考生至报考学院报到,接受学院相关报考资格审核,了解学院相关考核的安排。
2.资格审核时间及地点
(1)普通招考考生:2020年3月12-13日,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
(2)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三、考核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考核安排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8:30-11:30,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
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CET-6≥440。
②IELTS≥6.0。
③TOEFL≥85。
④在英文国际期刊上(会议论文除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英文学术论文。
⑤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
2.专业基础考核
专业基础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3月14日14:00-17:00,考试地点为我校仙林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学院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由各学院组织,考核时间为3月15-16日,考核地点及方式见各学院招生细则。
(1)考核内容分为知识水平、综合能力两大部分。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2)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实验技能操作、PPT汇报(汇报内容由学院自定要求)、撰写科研报告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进行。
(3)专家组对考生考核情况打分,最终形成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A+专业基础课成绩×B+学院综合考核成绩×C。A、B、C为各阶段考核项目占综合成绩的权重,具体比例由学院在招生细则中明确。(其中,B不低于20%)各项考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考核安排
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及“学校发展计划”考生的考核以届时公布的工作通知为准。
四、录取
按报考方式,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各阶段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本人档案最迟于2020年5月31日前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学制与缴费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培养年限一般不少于5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教育博士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社会资助)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救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等相关学校文件。
对于录取的“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以及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最高等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七、其它
(一)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包含直接攻博及硕博连读人数。
(二)“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计划单列。报考“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专项的考生,学校综合考核合格但未入选“学校发展计划”的优秀考生,经导师及学院同意并经研究生院审定,可使用本年度学院或导师招生计划拟录取。
(三)导师本年度在学院的招生计划用完则不再接受下一阶段考生报考。
(四)高校思政工作骨干专项招收一线专职辅导员的比例须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
(五)人文社科类CSSCI(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入选期刊指CSSCI(2014-2015)来源期刊目录、扩展版来源期刊目录、来源集刊目录。中文核心期刊指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目录(2014版)收录期刊。未尽事宜,按我校相关科研评价与认定规定执行。
(六)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八)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等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学籍。
(九)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放弃报考者报名费用不退。
(十)博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由学校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招生政策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二)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新出台相关文件冲突,则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十三)招生政策如遇调整,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十四)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十五)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网址:http://yz.njnu.edu.cn
邮编:210023
联系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笃学楼404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5-85891892 85891227(传真)
监督电话:025-85891893(研招办)025-85891511(监察处)
附:各学院联系方式

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办公电话
(区号: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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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刘老师 83598863 http://xinchuan.njnu.edu.cn/
03 公共管理学院 柳老师 85898311 http://spa.njnu.edu.cn/
04 法学院 吕老师 83598330 http://law.njnu.edu.cn/
05 商学院 戎老师 85891140 http://sxy.njnu.edu.cn/
06 教育科学学院 黄老师 83598861 http://jky.njnu.edu.cn/
07 外国语学院 单老师 83598557 http://wy.njnu.edu.cn/
08 社会发展学院 何老师 83598252 http://sfy.njnu.edu.cn/
09 数学科学学院 高老师 85898782 http://math.njnu.edu.cn/
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朱老师 83598305 http://physics.njnu.edu.cn/
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蒋老师 85891723 http://hky.njnu.edu.cn/
12 生命科学学院 吕老师 85891605 http://sky.njnu.edu.cn/
13 地理科学学院 王老师 85891830 http://dky.njnu.edu.cn/
14 音乐学院 陈老师 83598231 http://music.njnu.edu.cn/
15 体育科学学院 罗老师 85891416 http://tky.njnu.edu.cn/
16 美术学院 许老师 85891835 http://msxy.njnu.edu.cn/
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王老师 83598371 http://gjy.njnu.edu.cn/
23 心理学院 王老师 83598936 http://xlxy.njnu.edu.cn/
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雷/冯老师 85891675 http://marx.njnu.edu.cn/
25 环境学院 贺老师 85891947 http://env.njnu.edu.cn/
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周老师 85898565 http://hy.njnu.edu.cn/
33 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 吕老师 83598330 http://iclms.n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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