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重庆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通知”等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按学科方向成立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2016年学校下达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17名(其中人才专项7名额),报名考生42人。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魏子栋
副组长:黎学明 陈昌国
成 员:董立春 李泽全 胡小华 徐溢
秘 书:张晓慧 刘姗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4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化学化工学院多媒体教室。
三、复试结果与录取
1、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30%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其中: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为其三门经学院认定的最高学位课成绩的均值;公开招考的考生需满足学校的复试分数线才能计算总成绩。
2、复试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或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3、由导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4、若考生的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工作监督
1、面试工作需有录音录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投诉(联系电话: 023-65678938),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联系电话: 023-65678938 刘老师
20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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