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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限购了?没关系,我们帮你包装一下,包你能买到满意的房子!”碰到敢这样打包票的二手房经纪人,“新国五条”和“新沪七条”便形同虚设了?殊不知,就算经纪人把胸脯拍得乒乓响,假的终究是假的。记者从检察机关获悉,仅以上海某区为例,2013年便查处多人用假文件、“假离婚”等手段违法买卖房产,立案27件,涉案30人。
虽然上海市房管局及市工商局正在开展全市房产经纪市场专项整治,重点查处通过虚构劳动合同,伪造社保、纳税、婚姻证明材料的方式,为交易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等违法违规行为。然而,记者暗访发现,面对“新沪七条”带来的“爆单潮”,和年底面临的冲业绩压力,一些经纪人仍怂恿客户“假离婚”,甚至以 “10%客户是假离婚”的说辞蛊惑人心。
为卖套房“假离婚”
一男子为卖房“假离婚”三次,听上去这事很荒唐,然而却是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查处的真事。更令人吃惊的是,各种形式的“假离婚”在违规房产交易中,不仅不少见,甚至是一种主要手段。
2012年11月,检察官调查发现,一名男子曹某两次提交卖房过户申请,竟然用的都是伪造的离婚调解书,通过这一手段,买卖双方可以规避近3万元税费。
曹某是怎样通过三次“假离婚”来逃避房产过户税费的呢?在庭审中,检察官将“逃税路线图”还原如下:
曹某和妻子打算卖掉一套位于浦东的动迁补偿房,有意购买的下家是一名姓康的单身女子。首先,在中介公司的安排下,曹某夫妇先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约定房产归曹某所有。曹某夫妇的离婚只是走个过场,两人并未实际分家,这么做只是为了让曹某得到单身汉身份;
接着,中介公司的经纪人找到假证贩子,帮曹某和康某伪造了一张离婚调解书,声称两人本是夫妻,现在协议离婚,房产从曹某名下过户到康某名下,弥补康某因为失婚蒙受的精神损失。在经纪人带领下,曹某和康某第一次来到房地产交易部门,要求办理“离婚过户”。这次,他们的“离婚调解书”伪造得太不逼真,一眼就被戳穿,因此,曹某没能与康某顺利“离婚”;
不到黄河心不死,经纪人又找了一个“水平过硬”的假证贩子,根据真实范本,重新伪造了一张曹康二人的离婚调解书。这次的伪造比较逼真,虚假的离婚调解书顺利通过审核,房地产交易部门据此为曹康二人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这下,康某便从“前夫”曹某那里顺利得到了房屋产权。
通过这三次不同性质的“假离婚”,曹某和刘某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总计节省税费3万余元。曹某觉得“这个办法靠谱”,还推荐给了亲兄弟,让他也如法炮制,与老婆离婚,再与购房的女子“假离婚”。
曹某和康某自鸣得意,以为占到了国家的便宜。如果不是后来检察官查明真相,他们还不知道,其实,自己才是真正的冤大头——中介公司巧立名目,除了正常的中介费以外,又收取了两人共计10万余元的“包装费”,用于制作假证件、疏通关系等用途,所获利润远远超过两人节省的税费。更不值得的是,形迹败露后,房产过户被注销,他们两人连同2名中介经纪人、1名中间介绍人,五人均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公文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真是得不偿失。目前,曹某和康某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介经纪人和中间介绍人已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除了曹某兄弟俩的两起案件外,司法机关顺藤摸瓜,陆续查出还有多起存在同样性质的伪造法律文书情况,立案14件、14人,房产部门已依法注销交易。根据对伪造离婚调解书的特征分析,其背后的假证制作者很有可能是同一批人,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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