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从今年起改已往的‘认定’为‘评选’,就是引入竞争机制,提升博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进一步提升。”昨日,省教育厅研究生处处长杨俊利对记者说。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3年起,改革省级博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改已往当年参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未获奖励(含提名)的论文认定为当年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老办法,为通过研究生培养推荐、遴选和通讯评审、专家会议评选,严格控制获奖数量,最终从候选的139篇论文中,评选出80篇省级优秀博士论文。杨俊利说,我省将对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与学生,每篇论文一次性奖励作者和指导教师各1万元人民币,免征个人所得税。对获得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与学生,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对获得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1次、或连续三年获得省优秀博士论文的指导教师,授予其为陕西省研究生指导名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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