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郭海燕 实习生刘文鑫 石丽婷报道 和博士做生意,原来也是不靠谱的?前日,广州中院当庭宣判一起高学历经济犯罪案,被告是位美籍华人,还拥有博士学位。中院认定他在短短一年内,非法吸收存款6000多万元,决定对其判处八年刑期。
案审两年不断有人报案
美籍华人梁某伟,现年42岁,拥有博士学位。两年前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被推上法庭。
据检方指控,2008年8月梁某伟出资,伙同余某,将公司承租来的物业包装成“流尚型地”商贸城对外招商,铺位经营权1至6年,租户需一次性交纳全部租金。然后,公司再承诺给租户每年8%到16%的回报收益,让租户将租下的商铺再交回给公司对外出租,租期满后,租户可拿回全部本金。如此操作,一个铺位就可以换来源源不尽的“投资”款。
第一次开庭审理,检方指控,梁某伟用类似的手法,还在广州多个繁华路段做“投资项目”,非法吸存公众存款人民币6000多万元。
据检方透露,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不断有被害人报案,至今已经审理两年,非法吸收存款的金额也在不断上涨。
前日,中院再次开庭,广州市检对梁某伟又追加了一宗起诉。又有两名受害人“投资”房产物业,陷入梁某伟的吸存圈,损失50余万元。
案发至今没退一分钱
前日庭审现场,面对检察官和审判长的提问,梁某伟能用流利的普通话回答问题,而且逻辑也十分清晰。
“我是美国人,对中国的法律不了解,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与前两次开庭相似,梁某伟再度声称自己不懂中国法律一切听从同案人余某的指挥办事。
梁某伟的辩护律师提出,在一些项目上,梁某伟并没有承诺还本付息,不能认定为非法吸存罪。而其案发后,一直主动退赃,只是因拘押没有退还条件,希望法院能给予轻判。
但公诉人则反驳,其交易行为明显不符合常理,案发两年更是一分钱都没退还被害人,也没有提供有效信息,追查赃款的下落。
前日,广州中院开庭后,当庭宣判。法院认定了梁某伟犯下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造成多名被害人损失共计6680余万元,决定判处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3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判后,梁某伟并没有急于表示上诉,而是称与辩护律师商量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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