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2015年学校下达航空航天学院力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7名。
二、参加复试条件
(1)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均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
(2)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成立2015年航空航天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小组。
(1)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宁
副组长:万玲,严波
成 员:刘占芳,张永祥,蹇开林,杨昌棋
秘 书:张琳
(2)复试专家小组名单:
组 长:彭向和
成 员:胡宁,唐山,陈斌,李卫国
秘 书:张琳
记 录:刘瑶璐
四、复试要求及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和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4月20日上午8:30在重庆大学A区理科楼104室报到。
(2)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①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应届生须带学生证)复印件;
③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复印件;
④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专著、获得的科研奖励和专利、参与科研工作情况、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材料。
(3)复试费收取标准:
公开招考考生100元/人;“申请-考核”制考生200元/人
(4)复试时间和地点:
4月20日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综合笔试。
地点:重庆大学A区八教8203
4月20日下午14:30-17:30 综合面试
地点:理科楼一楼航空航天学院会议室。
(5)复试方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除了参加公开招考的考生外,其余所有考生(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均需参加综合笔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综合面试。
综合笔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考试,含专业英语英译汉、汉译英。
综合面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听力和口语等。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
五、录取工作
(1)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择优差额录取。
(2)考生最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未参加公开招考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成绩作为初始成绩,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总成绩按如下标准化公式计算:
公开招考考生:总成绩=初始总成绩/3X60%+复试总成绩X40%+附加分值
其它考生: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X60%+复试总成绩X40%+附加分值
附加分根据考生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获奖、专利等进行计算,上限为20分。具体记分细则按航空航天学院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的规定执行。
按总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包括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单项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将及时在学院网上公布复试结果,并上报研究生院。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523,联系人:张老师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2561
航空航天学院
参加复试名单:
蔺诗韵 邓丽军 付涛 张先贺 黄橙 邵家兴
黄春阳 李宗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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