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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博士招生 重庆大学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与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文件(重大校研〔2015〕11号)精神与要求,现就我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1、2015年学院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须满足重庆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合格要求。

   3、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同时参加本次复试。

二、招生计划

    2015年学校计划下达电气工程学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50人。

三、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与学校的具体要求,学院成立了博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组  长:廖瑞金

副组长:周  林

成  员:杨  帆    廖  勇   司马文霞  卢继平   

 王明渝    付志红   雍  静   

秘  书:沈  晗

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四、复试与录取工作

1、报到安排

所有考生于2015年4月21日在电气工程学院三楼研究生办公室(6319-1)报到、缴费。

2、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15年4月22日全天

  (2)复试费: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100元/人;“申请-考核制”考生:200元/人

  (3)复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各考生进入其报考导师所在复试小组参加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

3、录取方案

    (1)复试结束后,学院对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确定考生的最终考试总成绩。

(2)考生最终考试总成绩 = 初试总成绩/3 × 50% + 复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 50%

注: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初试总成绩认定方法:

    初始总成绩= 课程平均成绩(百分制)× 2 + 英语成绩

    对于参加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

    英语成绩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710 × 100

    对于未参加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考生:

    英语成绩 =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710 × 100 × 0.6

4、其他说明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未尽事宜由电气工程学院负责解释,电话:023-65111935。

 

 

电气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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