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工程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与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15年学校下达动力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工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数为19名。
二、招生原则
1、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初试分数线标准,复试成绩方才有效。
3、请所有考生(包括公开招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申请-考核”制考生)于2015年4月15日-4月22日到动力工程学院参加复试,具体的复试时间及地点电话通知。
三、复试工作安排
我院成立了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院的复试工作。
(一)、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名单:
组 长:张力
成 员:杨晨、廖强、朱恂、潘良明、冉景煜、王广军、刘朝
秘 书:曾理
(二)、复试要求及时间安排
(1)复试时间安排:
所有考生:
英语笔试:4月16日下午14:30-16:30
专业面试:各小组分别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以及外语水平等,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全程录音录像。
(3)其他说明:
(A)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B)拟录取的统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公布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C)考生最终考试成绩 = 初试总成绩/3×(50%) + 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注:公开招考考生初试总成绩即为考生统考科目成绩;硕博连读生初试总成绩为在校期间综合成绩平均分(百分制)*3。
三、录取工作
1、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2、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动力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负责解释。电话:023-65102471.
动力工程学院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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