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招生工作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蜀霞
成员:萧倩、王少峰、陈世建、方亮、胡陈果、胡自翔、吴小志、吴兴刚、肖鹏、魏华、胡炳全、周小元
2、招生工作小组:学院全体博士生导师。
二、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普通招考”招生采用“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两种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
2、硕博连读:申请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在学硕士生,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申请人须已获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品学兼优。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详见硕博连读选拔相关文件通知。
3、直接攻博:在具有2018年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重庆大学及外校推免生)中选拔。
三、招生计划
1、2018年学校目前下达物理学院博士生招生总计划人数21名。该招生指标为招收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四种类型博士生的总指标。已经招收“物理学”专业直接攻博生2名。
2、专项计划、高层次人才作为第一导师招收博士生的专用指标的使用须符合学校相关要求。
3、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情况考核不符合《重庆大学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的导师,暂停其招收博士生资格。
四、现场确认及入学初试
(一)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请各位考生于2018年3月9日之前到重庆大学物理学院LE607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所有参加初试的考生收取初试考试费200元/人。现场确认需提交纸质资料,详情见招生简章,查询网址:http://yz.cqu.edu.cn/view.php?nid=1050。
硕博连读申请者无需现场确认,综合面试等费用按学院相关要求执行。申请者需将“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书”,连同两份“报考重庆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交至学院LE607办公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18年3月23日。
(二)初试
1、总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分为学校组织考试和学院组织考试。“公开招考”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申请-考核制”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外国语考试。
2、学院组织初试科目
(1)英语(仅针对“申请-考核制”考生);
(2)专业基础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3)专业课(针对“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考生);
(4)硕博连读考生,初试科目为普通物理(含力学、电磁学);
3、学院初试科目及时间试安排
考试时间:2018年3月22日——3月23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详见下表:
时间 |
科目 |
考生类型 |
3月22日下午 14:00—16:00 |
英语 |
申请考核制 |
3月23日上午 9:00—11:00 |
量子力学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 |
3月23日下午 14:00—16:00 |
半导体物理 或 电动力学 |
公开招考、申请考核制 |
普通物理 |
硕博连读 |
注:请各位考生提前15分钟携带身份证到达指定考场。
初试成绩将于2018年4月9日前在物理学院网站公示。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2018年4月20日-2018年5月14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含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科研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复试方式为:(1)考生做英语自我介绍及回答老师英语提问;(2)考生做10分钟左右学术报告并回答面试老师提问。
3、收取复试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
六、最终成绩计算
1、参加“公开招考”和“申请-考核制”的考生最终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
2、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最终成绩计算
总成绩= 学习成绩(40%)+笔试成绩(20%)+ 面试成绩(20%)+论文成绩(20%)
其中,学习成绩具体为考生硕士阶段所有学位课加权平均分,未修完的学位课程成绩为0;论文加分部分参考我院动态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CSCD论文不加分,论文分区以MIS系统为准。
七、其他说明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2、在复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将在2018年5月20日前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结果;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招办统一公示;
3、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申诉电话:023-65678367。
八、录取工作
1、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实行指导教师招生总数限额制度。学校将综合考虑各类形式考生理论考试(或考核)成绩和专业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统筹招生计划和导师招生限额择优录取。
2、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市招办、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3、2018年6月下旬由重庆大学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研[2018]4号】相关规定执行。此细则由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3-65678367。
重庆大学物理学院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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