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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关于对2019年冬季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授予的公示-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大连医科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大连医科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6日审议决定:

    授予朱亮等4名博士毕业研究生理学博士学位,授予关珠珠等 17名博士毕业研究生医学博士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授予陈阳等6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医学硕士学位,具体名单见附件2。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上人员的学位授予进行公示,公示期三个月,从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3月25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以电话(0411-86110155)或信函形式,实名向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

 

 

 

大连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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