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物理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自2015年起,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将试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申请审核制”改革。申请人须按照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我院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经学院统一对申请人的材料审核评估后确认是否给予考核资格,对符合条件者通过考核确定是否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一、 组织机构
1、物理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工作方案的审定、招生指标分配等工作。由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各系所主任。
2、物理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
主要负责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的监督和处理申诉等。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党委纪律委员、研究生管理人员。
3、物理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小组
主要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申请材料资格审查、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工作。由研究生教学主管院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各系所研究生主管的副系主任、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
4、物理学院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科考核小组
主要负责对具备考核资格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等全面考核,确定通过考核及推荐拟录取名单。由各系所主任任
组长,研究生主管的副系主任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学科带头人和部分资深教授,小组下设秘书一名。
二、 工作原则
1、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潜质、创新能力的考核。
2、坚持公正公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
3、强化学科综合考核来选拔优秀生源,突出导师、研究团队和学科在招生中的自主权。
三、 招生计划
2015年博士招生中,物理学院采用“申请审核制”方式对外招收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有理论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量子材料科学中心、天体物理和核技术及应用。
四、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 申请者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 应届硕士毕业生,且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五、 申请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 个人申请
申请者不需选报导师,招生录取工作将按专业进行,录取后再双
向确定导师。
1 网上报名
2014年11月1日至2014年12月23日,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入学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交费、上传照片。
2 纸质材料提交
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1月20日,申请者请按如下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1).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后打印下载);
(2). 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 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同学须在复试时提交原件);
(4).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 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见附件);
(6).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想致力研究的问题和设想的陈述书(模板见附件);
(7). 若有已发表或已被接受的论文,请提供复印件(已接受但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须提供接收函复印件);
(8). 能证明本人的科学研究及学习能力的其它相关材料;
(9). 外语等级证明(以下至少任何一项),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
① TOEFL成绩;
②GRE成绩;
③WSK(PETS 5)考试合格;
④国家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
⑤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
⑥雅思成绩;
⑦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位;
⑧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注:申请者所持外语资格证明有效期为三年,证明超过有效期或未达到上述八项外语要求的任意一种,需参加北京大学博士入学考试英语笔试。
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209号北京大学物理学院中楼211教务办公室 尹老师收。联系电话:62751734。为保证材料准确送到,请使用EMS或顺丰速递。
(二) 材料审核
1、在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后,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科研潜质和基本素质进行初选。
2、综合初选结果和各招生专业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并在物理学院主页公布,预计公布时间为2015年3月上旬。
(三) 学科复核
考核时间初步安排在2015年4月上旬。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科考核小组对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者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每个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综合学生的各方面的情况,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科考核小组确定“拟录取人选”。
(四)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1、由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
2、审查无误后,由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实施小组确定拟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在物理学院主页公示一周。
4、公示后无异议,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批。
六、 监督机制
1、全部工作在学校及教育部的指导、监督、检查下完成。
2、学院博士生申请审核制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3、如在招生过程中存在疑义可向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电话:62751730。
七、 其它事项
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费、奖助学金、学生住宿按我校招生简
章的规定执行。
2、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物理学院网站《2015年物理学院研究生招生报考指南》。 3、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纪行为,将根据学校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
八、 招生咨询
我院招生信息请查询以下网页(http://www.phy.pk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10)62751734。
招生咨询邮箱:wlyjszs@pku.edu.cn。
文章来源:北京大学物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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